精选还款承诺书集合七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承诺书对我们的作用越来越大,承诺书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承诺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还款承诺书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还款承诺书 篇1银行借贷还款承诺书,银行借贷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或者按双方协议规定的期间内提供借贷,以下这篇关于银行借贷还款的承诺书范本。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
银行借贷还款承诺书:
本人姓名:,工作单位:
本人姓名: ,工作单位:
本人于20xx年 月 日向梁子湖区财政局借款x万
元整(大写: 整)。于20xx年 月 日还款给 ,逾期未还作如下承诺:
1、本人保证今后的工作收入(或筹集到的款项)限用于缴交借款,还款时间每月月初5号10号之间。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为主,银行转账只提供梁子湖区信用社。梁子湖区财政局收到款之后要出具相应的收据。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本人同意将本人的 提供抵押。
4、若本人因故要出国(境)留学或定居,愿意交清全部欠款后再办理出国(境)等相关手续。
5、在欠款期间,若本人因故转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由变动,保证及时
将信息反馈给梁子湖区财政局。若因不及时反馈信息造成不良后果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6、本人保证一定在20xx年 月 日前还清所欠的欠款,做诚信人,恪守信用。
7、本承诺一式三份,一份存梁子湖区财政局,另两份本人保存。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本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当事人签字:
当事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以上这篇银行借贷还款承诺书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
还款承诺书 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结合本院审判实际,就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诉讼主体的审查
(一)一般性审查
1、对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应注意对当事人身份真实性、姓名或名称的准确性,以及其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审查。
2、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身份证明资料;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档案、社团资格登记证等登记资料;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发生变更的,应以变更登记资料为依据。
3、通过对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审查,除应确定各方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主体资格外,还应查明是否存在诉状中所列诉讼主体与实际参加诉讼的主体不一致、诉状中所载明的作为诉讼当事人的自然人的姓名与其身份证载明的姓名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与其公章使用的名称不符的情况,以及因诉状中载明的当事人出生日期不准确而影响对其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认定的情况。
4、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前,发现原告诉状中所写的被告姓名或名称与被告身份证、工商登记材料登记、公章上使用的姓名或名称不一致的,应征求原告是否更正的意见,原告同意更正的,应准许其更正;原告不同意更正,且向被告送达诉状后,被告也认为原告起诉的名称与其实际名称不一致的,裁定驳回起诉。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后发现上述错误的,原、被告均同意更正的,应准予其更正;原、被告其中一方不同意更正的,应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征求原、被告意见和进行相关更正的情况应记录在案。
5、经审查发现,原告起诉的被告或第三人为自然人,而不具备诉讼行为能力的,应书面通知该被告或第三人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原告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参加诉讼的,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其法定代理人不同意起诉的,裁定驳回其起诉。
(二)应注意的问题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诉讼主体方面常遇到的难点是在认定有关行为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时的主体追加问题。
经初步审查,在认定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方面难以确认的,原告仅起诉单位或个人的,应询问原告是否追加被告,如原告不同意追加,则应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对是否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或裁定;如原告申请追加,则应依法追加被告,并全面查清事实,对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作出认定,并依法对责任人作出裁判。
二、当事人应当提交的证据及举证责任分配
(一)举证要点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讼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买卖合同;
(2)订(定)货单;
(3)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4)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
(5)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
3、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2)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
(3)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4)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客户投诉、退货和索赔的证据;
(5)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
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
(二)举证责任分配:
买卖合同纠纷,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
1、对原始证据证明力的认定及鉴定问题
被告对原告提交证据上的签名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因原告已经提供了原始债权凭证,被告对此予以否认,应由被告申请鉴定,被告也最便于提供检材,不申请鉴定的,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此处隐藏4848个字……比事先的协议,还款承诺在后,如果有不一致的地方,相当于还款承诺 对事先的协议进行了变更,重新确认了债权债务关系,不一致的以还款承诺为准。例如,本来借款协议中对借款期间的利益和逾期付款的利益都是有明确约定的,但 在还款承诺中只说了借款的本金为多少,延长到什么时候还款,对利息并没有进行约定。因为没有对利息进行约定,法院就可能认定还款承诺变更了原先借款协议的 内容,现在借款为无息。这样债权人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所以一定要把欠款事由表述清楚。3.2约定违约责任
是否违约,有时候考虑的不是道德、诚信、契约精神,而是考虑违约成本。如果违约成本很小,甚至违约反而能获利更多,这就会激励违约,人逐利的本性就会选择违约。
在没有违约责任或违约成本很小的情形下,对方还守约,可能是出于诚信道德的力量,也可能是出于对今后长远合作利益的考量,但依靠道德来守约,在诚信缺失的社会毕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设定严格有效的违约责任,即使债务人道德没那么高尚,也没有今后长远利益的考虑,也会看在钱的份上,趋利避害的选择守约。
债务人虽然信誓旦旦的写了还款承诺,但完全不排除到期仍然还不上款,所以得在还款承诺中约定违约责任,加大违约成本,从而激励债务人去守约。 一个完备的能激励守约的违约责任条款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约。如果债务人到期还没有还款的,就得承担或者加大违约责任。债务人如果还心疼自己钱的话,那就会乖乖选择及时还款。二是奖励。如果债务人到期及时还款的,不但不用承担违约责任,而且债权人还会适当的减少部分债务。债务人一看按期还款还能少还钱,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会选择按期还款。
这里有一点需要特别提请注意的,就是关于承诺分期还款的问题。如果是分期还款的,一定要在还款承诺中加上:“如果债务人任何一期还款逾期的,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一次性偿还全部债务。”这样约定好处就是:一来能督促债务人及时还款;二来如果债务人任何一期还款逾期的,债权人就可以立即就全部债务起诉,不用分期起诉,或等到全部还款逾期以后再起诉。这样的约定也是为将来打官司做好准备。
3.3约定担保
担保相当于增加了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得到了双重保障。债务人已经逾期没有还款,说明债务人要么诚信出问题了,要么资信出问题了,在承诺还款时如果能设定担保,这样就大大增加了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可能性。
本文主要分析担保方式中的保证方式。如果债务人是自然人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其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如果债务人以公司作为保证人的一定要注意风险的控制。公 司作担保不是直接在还款承诺中盖章那么简单,虽然实务中经常是这么操作的。得区分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如果债务人是该公司股东的,需要股东会形成决议方可 为股东担保;如果债务人不是公司股东的,根据该公司的章程规定,需要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方可对外担保,否则公司提供担保会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债务人是公司的,可以要求自然人为其提供保证,一般都是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其提供保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承诺债务人一定会还款的,但是自己又不愿意为其提供担保的,这时候债权人就要警惕债务人还款的诚意了。
不管采用哪种形式提供保证,对债权人最有利的是连带责任保证,而不是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只需要在还款承诺中加上:“保证人为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然后保证人在落款处签字或盖章,如果是公司做保证人的,还得附上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提供担保的决议。
3.4约定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解决条款有时是一个协议中最为重要的条款,没有之一。案子能否胜诉,有时不是看证据,而是看在什么地方起诉。对债权人来说,如果案子在合适的地方起诉,不但能减少己方的诉讼成本,而且可以通过自己的运作使案子向最有利于己方的方向发展。
一般强势方都会在协议中约定一个对自己最有利的争议解决条款,实践中常见的就是约定在债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在事先的债权债务协议中没有约定争议解决条款的,这个时候可以在还款承诺中增加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为将来打官司做好准备。
3.5采用还款承诺书还是还款协议
通常情况下,《还款承诺书》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协商一致,由债务人出具给债权人的,一般只有债务人的签名或盖章,并没有债权人的签名或盖章来确认。因为没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来确认,所以就会为将来纠纷留下了隐患,双方都有可能根据自己的利益考量来否认还款承诺的效力。
债务人可以说,还款承诺只是自己的单方意思,债权人并没有认可,所以应当无效。债权人也可能会说,还款承诺只是债务人的单方意思,并没有我方的签字或盖章确认,我方不予认可,应当是无效的。所以最保险的操作方式当然是签订内容详备的还款协议,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确认,所以双方都无借口来否认其真实、有效性。
实践中,如果不是签订还款协议,而是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以防留下隐患,债权人一定要在《还款承诺书》的落款处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其实一旦债权人在《还款承诺书》中确认,还款承诺书也就变成了还款协议了。 上文详细的分析了出具《还款承诺书》时的一些注意事项,主要是从维护债权人的利益角度来设计《还款承诺书》的内容,以便最大限度的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在实践生活中,每份《还款承诺书》的出具都是双方博弈的结果,是双方优、劣势权衡下的产物。
在每一个具体的个例中,因为主、客观情况的限制,债权人也未必能完全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来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书》。这时债权人只能通过各种途径不断给债务人施压,争取尽量多的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作为债权人一定要有这样的法律思维:制造违约成本,才能激励守约行为。你不能依靠债务人的道德,指望他诚实守信来守约,一定要以利益为出发点来设计奖惩措施,这样才能敦促、激励债务人守约。
还款承诺书 篇7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借款合同日期)获得由_____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的开业贷款金额为_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月。本企业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已仔细阅读《借款合同》和《开业贷款担保申请告知书》,对申请开业贷款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有充分的认识;
二、承诺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开业贷款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本企业自愿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企业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反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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