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安全协议书锦集十篇
在生活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协议书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协议书 篇1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条例),切实加强防火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施工现场、生活设施和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经甲方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按照防火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防火安全。
二、乙方应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项目经理部明确)防火制度,经常对职工开展遵章守纪教育。
三、乙方动用明火应向甲方办理许可证手续,经甲方批准方可动火。
四、动火时,乙方应指定防火监护人员,配备消防器材进行监护,对监护人要签发工作交底书。
五、严禁使用电炉和电钨灯取暖、烘烤衣服,严禁自砌土灶烧煮食物。
六、宿舍内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吸烟应到甲方设立的吸烟区。电饭锅、电炒锅、液化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七、乙方对甲方设置的灭火机、消防箱、消防水带、消火栓等器材设备,有共同管理之责,未经允许严禁挪用、不得任意玩弄、损害和偷盗。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对肇事人员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罚款、清退的处分。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报请公安、消防部门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罚。
安全协议书 篇2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给孩子讲解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
学校责任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2.配合交警部门对运载学生的车辆情况进行查验,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员、超速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
3.放学后,学校安排值日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学生自行回家。
4.教师教育、督促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家长责任
1.保证不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上、下学。
2.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的社会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3.平时学生上下学要有人按时接送,雨、雪天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下学。
4.严禁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5.教育孩子放学后按时回家,离学校较远的,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按时接送,凡在上、下学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长自行负责。
双方共有的教育责任
1.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3.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4.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不要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车。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家长接送注意事项
“生命是宝贵的,因为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为了保证您的子女在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请你们认真履行以下事项:
1.严格执行我校接送学生登记制度,按时接送子女。
2.在接送时,不要乘坐“三无”车辆。
3.不要乘坐三轮车等非载人交通工具及车况很差的客车。
4.乘车时不要超员。
5.用摩托车接送时,要采取戴安全头盔等防护措施。
如果因家长未能履行以上协议,导致您的子女上、下学发生意外情况,责任自负。
车王镇小学(公章)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20xx年9月4日
安全协议书 篇3甲方:
乙方:
一、乙方必须对人工挖孔桩施工发生事故的类别做好识别分析工作
并做好危险源监控和防范措施;
1、高处坠落。地面作业人员或行人不慎坠入井底;孔内作业人员、检查人员在上下过程中失衡或起升设备损坏而坠落。
2、坍塌。孔壁土体或护壁与土体失衡坍塌。
3、物体打击。地面的工具、泥石、钢筋等物因故掉入井内,以及桩孔内升降的工器具、吊桶(篮)中的泥土、砂、石掉下或吊桶(篮)脱钩、断绳而坠入孔底,击中孔底人员。
4、中毒和窒息。由于地下水压力大,以及施工措施不当引起孔内涌出大量水泥浆,孔内人员来不及躲避,被水或泥浆淹溺。
5、透水和淹溺。由于地下水压力大,以及施工措施不当引起孔内涌出大量水泥浆,孔内人员来不及躲避,被水或泥浆淹溺。
6、触电。因施工现场未严格按三相五线制布线,接线不规范或使用裸线,孔底照明不使用低压电,潜水泵抽水时,人员未及时离开等造成触电事故。
7、机械伤害。作业人员在使用钢筋机械、起降、搅拌等设备时未严格按操作规程或机械本身损坏造成作业人员发生事故
8、爆破事故。在桩孔穿过孤石或进入岩层进行爆破作业时,因炮孔布置不合理,装药量大,起爆方法不当及孔口未设防护措施等造成飞石伤人或击坏周围建筑物。
二、乙方必须做好人工挖孔桩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要求乙方整平场地。做到场地不积水,并做到水通、电通、路通。
2、要求乙方认真阅读施工图纸及详细调查现场施工场地障碍物。
3、要求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学习,熟悉人工挖孔桩的施工程序。
4、要求乙方在熟悉了解现场情况、设计图纸、施工程序后,提出针对性强的安全防护措施:一般应着重针对选用施工机械设备、场地施工降水方案及止水帷幕、成孔成桩顺序、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对孤石、孔底岩层的破碎等方法。
5、要求乙方用围布或栏杆将施工现场的周围与外界隔开,防止非施工人员入内影响施工。
6、乙方要按施工方案要求,配齐挖孔机具、模板、通风机、水泵、照明及动力电器,以及土建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机具等。(要求每根桩基独立使用一套)
三、总结评分
1、20xx年年底,各方要按照各自承诺的内容进行工作 ……此处隐藏4547个字……加倍处罚。13、甲方有依据《项目部分包管理手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相关文件和项目处罚规定(附后),对违反本协议书的乙方单位进行处罚。14、本协议将贯穿整个施工全过程,未包含内容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标准执行,若有北京市最新法令法规按新法令法规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年__月__日
安全协议书 篇9用人部门(甲方):
职 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经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临时工,并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二、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工作。
三、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台州学院临时用工暂行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
四、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原则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适当加班,加班后用人部门应安排其调休,如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调休的,则给予20元/天的加班补助费。但每月加班最多不超过四天。
2、乙方基础工资标准为 元/月,岗位津贴元/月,试用期内享受上述工资的80,合计为 元/月,行驶里程津贴为 元/公里。
3、甲方每月日前如期发放工资,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发放形式为 。(①领据领现金形式,②银行工资卡形式)。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合同期内,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合同期满内不再续订的,甲方将从次月起停止缴纳乙方的保险金。
2、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工受伤,死亡,或患病、非因工受伤的(需台州市各公立医院证明),甲方将按照《台州学院临时用工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切实做好乙方工作期间中的安全与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可以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终止解除劳动协议条件
1、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质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6)学校因教学、管理、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或岗位编制调整需裁减人员;
(7)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合同期内,下列情况之一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临时工在孕期、产假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合同期内,下列情况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被招工、招干或考入学校学习的;
(2)用人单位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4、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违反协议责任
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按有关政策予以适当赔偿。
安全协议书 篇10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操作(塔司)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执行“谁操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避免施工现场塔吊攀爬事故的发生,特签订防攀爬“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与《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xx、《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签订“防攀爬安全协议”前审查乙方(塔司)的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
2、按照乙方(塔司)提供的上岗操作件要求进行操作,操作中甲方经常检查防攀爬出入口是否上锁,乙方(塔司)持证情况,防攀爬出入口上下没有上锁甲方将给予乙方(塔司)500元以上罚款[现金]。
3、未按上述2项条款履行责任,一旦发生内外部人员攀爬塔吊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坏的影响由乙方(塔司)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依据甲方提供的塔吊防攀爬措施及其他要求对防攀爬措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移交给乙方(塔司)使用维护、管理。
2、塔吊防攀爬措施进出口由除塔吊维修、检测外为塔司专用。
3、对进入塔吊防攀爬措施进出口拆装人员,塔司有权对维修、检测拆装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报甲方专职安全员一份存档。
4、乙方机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5、对塔吊防攀爬措施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并要求操作人员,每天要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与交接班记录、如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禁止不锁门上下塔吊操作。
6、乙方塔吊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则与“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有权拒绝甲方人员的违章指挥,
7、乙方未按上述1~6项条款履行责任,一旦发生攀爬安全事故,由乙方(塔司)承担全部责任与经济损失。
三、本协议书中未明确的相关责任以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北京市建委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本“塔吊防攀爬(塔司)安全管理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至塔吊拆除退场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5月15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5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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